很早就想好了,如果以后养狗,就叫他薯条(Pommes),而且必须是比利时那种大只,金灿灿的薯条。
第一次想到这个名字就觉得莫名的好,今天走在下班路上,仔细在想为什么。
“渴”和“饿”可能是人出现频率最高的感觉,比如现在下班路上的我,就同时有着这两种感觉。而渴的时候喝到东西,饿的时候吃到东西,也成了让人产生的幸福感次数最多的方式,所以“可乐”和“薯条”这样的名字天生就带有幸福感加成属性。
另外一个原因可能是,金灿灿的颜色能让人联想到,阳光之下,草地之上,温暖的场景。
或者叫稀饭?豆浆?油条?妙脆角?感觉还行。
不过还是薯条最好。